|
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30, 2024 18:28:50 GMT 10
社论: 宣传宪法司法过程 高等法院使用程序程序不审理上诉并不新鲜。同样,防御性判例的出版也会制造障碍和借口,以阻止向您提供的资源的到达和了解。 对于这种做法存在争议。《民事诉讼法》本身规定了一项基本原则,即面对案情的首要原则,并在某种程度上打击这种损害管辖权有效提供司法权利的非宪法做法。 即使新的民事诉讼规则生效,这种做法仍然存在,包括在上诉制度中扎根的强烈趋势。对我来说,原因似乎很清楚:司法机构的淹没。 众所周知,公共司法部门长期以来案件已经饱和,所有解决方案的尝试都没有被证明是有效的。 出于担忧,各种专业人士已经寻求缓解该问题的机制。正是考虑到这一点, 2022 年第 125 号宪法修正案于 7 月 15 日生效,该修正案源于所谓的 PEC of Relevance。PEC 为特别上诉制定了新的受理要求。 参议院两轮批准的相关性过滤器在《宪法》第 105 条中增加了第 1 条和第 2 条,并对单段重新编号,以在特别上诉中确立对宪法下联邦法律问题的相关性的要求。 设立 PEC 的原因正是这样的:减少高等法院待决的案件。根据 PEC 报告员在众议院提交的数据,高等法院在 1989 年成立的当年就审理了 3,711 起案件。 在法院成立的头十年里,这一数字达到了天文数字,达到1999 年有 128,042 个进程,去年(2021 年)达到 560,405 个进程。 在我看来,他们找到了一个解决方案:通过设置障碍来减少判断。事实证明,如果我们冷 电话号码数据 酷地分析问题,这些障碍实际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就是说,当然,STJ 之前处理的上诉数量将会(或者至少应该)减少,但是这个数字并不能反映现实,因为广义上的流程不会减少。 由于各种原因提起诉讼的情况还会继续发生,这一数据并未被考虑在内。 受到攻击的是结果而不是原因。 好吧。 关于相关性过滤器,EC 在宪法文本中添加了以下内容: “CF 条第 105 条。 (…) §1º (…) §2º 在特别上诉中,上诉人必须依法证明案件中讨论的违宪联邦法律问题的相关性,以便上诉能够被法院承认接受审查,由于有管辖审判机构 2/3 成员的表现,因此只能基于此理由予以忽略。 §3° 将会出现本条第 §2° 中提到的相关性在以下情况下: I – 刑事诉讼; II – 行政失当行为; III – 案件价值超过最低工资 500(五百)的行为; IV – 可能导致丧失资格的行为; V – 上诉裁决的案件与高等法院的主导判例相矛盾; VI——法律规定的其他假设”。 EC还为过滤器的应用带来了转换规则: “第2条 在本宪法修正案生效后提出的特别上诉将需要联邦宪法第105条第2款所提到的相关性,届时当事人将能够更新案件的价值上述条第 3 款第 III 项所述目的,” 分析该措施的实际意义,我们很难预测新的特殊资源受理要求的实施会带来什么变化,更何况是第二条的过渡规则,但我们已经预先知道什么不会发生。变化:高等法院继续适用防御性判例。 如果我们检查新措辞的内容,实际上有一个新的受理要求,但这只能被合议庭以2/3成员的声明拒绝(如果理解为缺乏相关性)。 换句话说,原审法院院长为了不审理该案,必须将上诉提交合议庭裁决,并且可能会遭受(而且将不可避免地遭受,正如长期以来的实践告诉我们的那样)在上诉中介入。
|
|